7 月 1 日正式实施!新版《民航法》无人机执照 & 空域全解读,商用飞手必看
2026-07-13
2026 年 7 月 1 日正式施行新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》,内容全部取自民航局官方法条,适配航拍、测绘、植保、巡检等商用无人机培训宣发,分无人机资质 / 执照管理、空域划分 + 申请规则、违规处罚红线三大板块。

一、无人机设备、操作人员执照相关法条(培训机构核心宣传点)
(一)无人机设备法定要求(第 34 条,法定监管底线)
全链条监管
从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设计、生产、进口、维修、飞行,须按规定取得民航适航许可;国家列明微型 / 轻型低风险机型可豁免适航证,但必须符合国标。

一机一码强制规定
所有无人机生产企业必须给设备设置唯一产品识别码(RID 远程识别),实现飞行全程定位、身份可追溯;私自篡改、屏蔽识别码属于违法。
机场专项管控(第 61 条)
国家在所有运输机场、通用机场划定无人机专属管制空域;机场必须配备无人机探测、反制设备,无审批擅自闯入机场空域,设备可依法扣押,人员从重处罚。
(二)飞手执照 / 培训资质法定规则(第三章航空人员、第 40 条)
无人机培训学校硬性资质
为民用无人机驾驶员提供执照、资格训练的机构,必须向民航局申请对应训练许可证书,无资质办学属于违法(第 238 条)。
培训机构宣传重点:本校持有民航正规无人机训练资质,合规发证,拒绝 “无证黑培训”。
飞手持证上岗强制要求(第 36、37、237 条)
无人机驾驶员属于法定航空人员,纳入民航统一管理;
商用无人机(航拍、测绘、巡检、植保、物流等营利飞行)操作人员,必须考取民航局颁发无人机驾驶员执照,完成体检、定期复训考核;

娱乐微型无人机(≤250g)个人休闲飞行可免执照,但接单商用一律必须持证;
飞行全程需随身携带执照、体检合格证明,民航执法可随时查验。
培训设备合规要求(第 41 条)
无人机训练使用的飞行模拟设备,必须经民航鉴定、取得合格证书,无资质模拟器不得用于学员训练。
(三)商用无人机企业配套资质(第七章通用航空)
经营性无人机作业属于经营性通用航空,企业必须办理《通用航空运营许可证》;
企业需投保无人机第三人责任险,未投保不得开展任何商用飞行;
商用飞行必须签订书面作业合同,留存飞行记录、空域审批材料备查。
二、空域管理 + 飞行申请完整法规(飞手高频咨询重点)
(一)顶层空域法定原则(第五章空中航行 第 73-75 条)
空域国家统一管理
:全国空域由国家空管机构统筹划分,兼顾民航运行、国防安全、低空经济发展,低空开放写入法律顶层设计,合法商用空域有法律保障。
空域细则由国务院、中央军委统一制定,全国执行统一标准,无地方特殊豁免。
(二)三类空域划分 & 申请规则(法条 + 实操落地结合)
1. 0-120 米基础适飞空域(免逐次空域审批,但有前提)
适用机型:微型无人机(限真高 50 米)、轻型无人机(限真高 120 米);
合法飞行前置条件(缺一不可):
① 设备完成官方实名登记、开启 RID 远程识别;
② 不在机场净空区、军事区、党政机关、大型活动、水源、交通枢纽等禁飞敏感区域;
③ 仅视距内飞行,商用仍需持有无人机驾驶员执照;
红线:哪怕 10 米高度,敏感区域一律禁飞,不存在 “低空随便飞”。

2. 120 米以上管制空域(必须提前申请空管许可,第 77 条)
法条原文:民用航空器在管制空域内飞行,必须取得空中交通管制单位许可,获批航路、高度后方可起飞;飞行中不得擅自改变高度、偏离航线,变更需二次审批。实操要点:
所有中型、大型无人机无论高度,全部属于管制飞行,全程空域报备;
作业前通过官方低空飞行平台提交飞行计划、作业范围、时长;
临时增飞、改变作业区域,必须重新申请空域。
3. 空中禁区 / 限制区(严禁擅自飞行,第 82 条)
空中禁区(军事基地、核心涉密场所、机场跑道核心区等):无特殊审批绝对禁止飞行,任何高度、任何机型不得进入;
空中限制区:仅在空管批准的时间、高度、范围内飞行;
额外禁令(第 83 条):无人机不得擅自飞越城市建成区上空,仅起降必经、高度安全、专项审批三种情况例外。
(三)飞行文件携带要求(第 78 条,飞行必带)
无人机升空必须随车 / 随设备备查:
无人机国籍 / 登记证明、设备合规材料;
驾驶员民航执照、体检合格证;
空域审批批复、飞行计划;
企业运营资质、保险单据(商用)。缺少任一材料,民航部门可直接禁止起飞。
三、违法处罚标准(公众号警示板块,强化合规培训必要性)
1. 无证办学 / 无证培训无人机(第 238 条)
责令停止培训,没收全部培训费,并处10 万 —100 万元罚款。

2. 飞手无证商用飞行(第 237 条)
个人飞手:1 万 —20 万元罚款,暂扣 / 吊销执照;
所属作业企业:10 万 —200 万元高额罚款,情节严重吊销通用航空运营资质。
3. 无空域审批黑飞、闯入机场空域(第 241、242 条)
企业 / 设备所有人:5 万 —50 万元罚款,暂扣、吊销运营许可;
机长 / 飞手个人:警告 + 1 万 —5 万罚款,暂扣执照 1—6 个月,严重直接吊销;
干扰民航航班、造成安全隐患:同步移交公安,给予治安拘留,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。
4. 无人机无识别码、未实名、无适航许可飞行(第 236 条)
停止飞行、没收违法所得,20 万 —200 万元罚款。

2026 年 7 月 1 日起《民用航空法》全面落地,无人机监管正式上升至国家法律层级,无证飞行、无空域作业处罚大幅升级。
翼无忧作为持有民航局正规无人机训练基地,深耕长三角低空布局,提供驾驶员执照全流程培训、空域申报指导、应用解决方案一站式服务,合规持证,安全作业,规避高额罚款与法律风险。